您现在的位置:法帮网法律百科>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摘要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加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活动,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这里的公共秩序是指特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秩序。
在认定这类案件性质时要注意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聚众扰乱活动情节不够严重程度和一般参与者,不应当作为犯罪处理。
根据刑法第290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对首要分子,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上一篇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下一篇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法帮网律师。
咨询法帮网律师
1


发表评论(0)

收藏到:

更多

词条信息

rexinren
rexinren
超级管理员
词条创建者 发短消息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