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法帮网法律百科>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摘要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而本人又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的行为
在认定这类案件性质时,需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2.区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与贪污罪、贿赂罪的界限。如果查明财产的来源是贪污、受贿所得,应当以贪污、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查明部分财产是贪污受贿所得,部分财产来源不明且数额巨大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根据刑法第395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上一篇私分罚没财物罪下一篇隐瞒境外存款罪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法帮网律师。
咨询法帮网律师
0


发表评论(0)

收藏到:

更多

词条信息

rexinren
rexinren
超级管理员
词条创建者 发短消息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