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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产保全的裁定及措施的采取

摘要

 财产保全裁定及措施的采取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人的申请后,对诉前保全,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对诉讼保全,情况紧急的,也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有关单位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执行。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财产保全裁定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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