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社会的文明,是人类社会的高级状态或文化的进步状态,是人类社会发展程度的标志。对于文明,有两种判断标准,一种是说社会的开化水平,是一种比较的人类状态,即文明就是一种先进的文化;
另一种是说社会的历史发展水平,当人们把
私有财产价值看作高于一切价值时,社会就进入了文明状态。
文明包括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
所谓物质文明,又称物质型文化,是指人类改造自然界的物质成果,表现为物质生产的进步和人们的物质生活的改善及不断丰富。社会的物质文明是精神文明的基础,即如古人所云:“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
所谓精神文明,又称为精神型文化,是指人类精神生活的进步状态。人类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人类的主观世界也同时得到改造,使社会的精神生产和精神生活也得到丰富和发展,表现为教育、科学、文化知识的发达和思想
道德素养的提高。
当然,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在阶级社会中,精神文明总是带着阶级烙印的,其中统治阶级或者领导阶级对于精神文明的建设和发展也必然起着主导的作用。准确地说,精神文明包括互相联系的三个方面:
一是人们精神活动的成果,即古往今来人们创造的精神财富,总的来说,它既是民族的,又是世界的;
二是人们的现时精神状态,即他们对世界的各种看法和思想;
三是精神活动的设施、规则和原则等,它们多数也是现时的。
现时的精神文明,其主要内容构成了社会的文化,它相对于社会的经和政治而言,成为特定
国家性质的主要表现之一。
现时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或社会主义文化建立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
公有制的基础之上,是社会主义制度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以集体主义为核心,体现着社会主义国家的阶级本质。
此外,精神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是两个概念,前者如前所述,是精神状态、精神财富和精神活动设施的综合;后者是指建设和发展精神财富所采取的措施。精神文明是反映国家本质的不能缺少的重要因素,精神文明建设则关系到国家的前进方向,当然也反映着国家的本质。可见它们两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但是归根到底它们都受一定的社会物质
条件的制约。
我国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特征。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高层经济的同时,一定要大力加强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只有经济、政治、文化协调发展,只有两个文明都搞好,才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不但要以富裕取代贫穷,而且要以文明取代愚昧,以
民主取代不民主,形成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民素质的提高和人才资源的开发: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各国经济的竞争、各国思想文化的交流、人民群众对提高精神生活质量的要求,都表现了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它对国家整体文明水平提高的作用。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一项基本内容,已在
宪法中作出了明确、完整的规定,这是现行宪法所具有的重大特点。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虽然也有一些属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条款,但是无论是在范围方面还是在表述方面,都不能同现行宪法的规定相比。现行宪法从教育科学文化建设和
思想道德建设两个方面对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系统的规定。
2.精神文明的意义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直接关系着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其本身就包含着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有着紧密的联系,互为条件又互相配合,相互促进。这是因为:
第一,物质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物质基础,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物质条件。
第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对物质文明建设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为物质文明的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在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的现代社会,有些科学技术成果可以直接转化为生产力,所以,国际社会对一国发达程度的评级,精神文明水平的高低是一个重要标准。
第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物质文明建设的正确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
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