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权组织形式(form of government)是指特定的国家采取何种原则和方式去组织旨在治理社会、维护社会秩序的政权机关。组织政权机关,特别是组织中央政权机关的原则和方式,显示着特定国家的国家形式。作为政权组织形式的国家形式,是与国家本质即国体直接相对应的概念,间接地体现着国家统治集团的意志和利益要求。
政权组织形式是指掌握
国家权力的阶级组织
国家机关以实现其阶级统治的形式,是形成和表现国家意志的方式。由于各国具体历史
条件的差异,不同的国家,其政权组织形式也各不相同,但大致可分为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和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
在资本主义国家,其政权组织形式又可分为二元
君主立宪制、
议会君主
立宪制、
总统制、议会
共和制、
委员会制和半
总统半
议会制等。二元君主立宪制是一种以君主为核心,由君主在国家机关体系中发挥主导作用的政权组织形式。其主要特征是,虽然君主的
权力受到
宪法和议会的限制,但这种限制的力量非常弱小,君主仍然掌握着极大的权力。例如,议会中的部分
议员由君主任命,议会制定的
法律须经君主同意才能生效,
内阁只是君主的咨询机构,并对君主负责等等。在现代国家中,只有尼泊尔、约旦、沙特阿拉伯等极少数国家实行这类政权组织形式。议会君主立宪制的主要特征则在于,君主的权力受到宪法和议会的严格限制,以至于君主行使的只是一些形式上的或者礼仪性的职权,君主对议会、内阁、
法院都没有实际控制能力。现代国家中的英国、西班牙、荷兰、比利时和日本等国家建立的就是这类政权组织形式。总统制的主要特征是国家设有总统,总统既是
国家元首,又是
政府首脑;总统由
选民选举产生,不对议会负责,议会不能通过不信任案迫使总统
辞职,总统也无权解散议会。美国是典型的总统制国家。议会共和制的主要特征在于:议员由选民选举产生,政府由获得议会下院多数席位的
政党或构成多数席位的几个政党联合组成;议会与政府相互渗透,政府成员一般由议员兼任,议会可通过不信任案迫使政府辞职,政府也可以解散议会。意大利是典型的议会共和制国家。委员会制的主要特征是最高
国家行政机关为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
众议院选举产生,总统(
行政首长)由委员会成员轮流担任,任期一年,不得连任;众议院不能对委员会提出不信任案,委员会也无权解散议会。瑞士是典型的委员会制国家。半总统半议会制的主要特征在于:总统是国家元首,拥有任免
总理、主持内阁会议、颁布法律、统帅武装部队等大权;总理是政府首脑,对议会就政府的施政纲领或政府的总政策承担
责任,议会可通过不信任案或不同意政府的施政纲领和总政策,迫使总理向总统提出政府辞职。1958年后的法国是典型的半总统半议会制国家。
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都是人民代表制。这种单一化的政权组织形式是由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决定的。人民代表制的主要特征在于,由选民选举代表组成行使国家权力的人民代表机关,各级国家
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由同级人民代表机关选举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民代表机关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因而不可能与其他国家机关存在分权与制衡关系。然而,各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传统、现实状况、民族因素等方面的差异,却决定了人民代表制在具体运用过程中并不相同。比如在名称上,有的称苏维埃,有的称议会,有的称人民代表会议,有的称人民代表大会;在组织结构上,有的采
一院制,有的采两院制;在
常设机构的职权上,有的没有
立法权,有的可以行使部分
立法权;在国家元首制度上,有的采个人元首制,有的采
集体元首制等等。这些差异都只是形式上的、局部的差异,其根本宗旨都在于切实
保证广大劳动人民真正享有当家作主、管理国家的
权利。
国体与
政体之间是形式与内容之间的关系。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对国体具有反作用。
1、君主立宪制
君主立宪制又称为有限
君主制,是以君主或国王为国家元首,国家最高权力实际上或者名义上由君主一人掌握的政权组织形式。代表国家:英国、日本、摩洛哥、约旦、尼泊尔等王国。
君主立宪制又分为二元君主立宪制和议会君主立宪制。
二元君主制是指君主掌握国家统治大权,议会权力很小(主要是立法权),内阁对君主
本人负责。例如二战前大日本帝国、德意志帝国。1979年前的伊朗,现在的约旦、尼泊尔、摩洛哥、沙特等国君主解散议会否定法律等。
议会君主制是指君主处于象征性地位,议会处于形式上的主导地位,但实权掌握在内阁手中,如英国、日本、比利时、瑞典、荷兰、泰国、西班牙,其
中立宪君主制是资产阶级革命不彻底的表现,是两大势力相互妥协的产物。君主临朝不理政,议会为最高权力机关,内阁对议会负责,议会可以对内阁提出不信任案,一旦通过,内阁有两种选择:总辞职;提请元首解散议会。
2、共和制
共和制是指国家最高权力在实际上和形式上都不属于一人所有,而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的国家机关掌握的政权组织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四种:
A、
议会内阁制,由在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组织政府,并对议会负责的政权组织形式。元首是虚设的。如德、意、印等国,总统为名义元首,由选举产生。
B、总统共和制,由选举产生的总统直接组织政府,只对选民负责的政权组织形式。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如美国,总统和议会双方无权解散。现在还有墨西哥、巴西、印尼等国。总统的命令同法律有同等的效力,总统只有在
违法时才能被
弹劾。
C、委员会制,由议会议院选举若干委员组织
联邦委员会,集体行使国家
管理权。委员会主席既是元首又是行政首脑。行政长官由成员转流担任,任期一年。双方无权解散,如瑞士。
D、半总统制,政府对议会负责,法国、芬兰等国。总统不能被弹劾,总统虽不是政府首脑,但有权主持内阁会议,即部长会议,总理主持的叫内阁会议,可以解散。
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制。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第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
第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动员了全体人民以国家主人翁的地位投身社会主义建设。
第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
第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