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Domitius Ulpianus,160—228,古罗马五大
法学家中最后的一位。他的著作是查士丁尼《法学汇编》的主要来源,构成了该汇编近1/3的内容。在法学理论方面,他在历史上第一次区分了
公法和
私法。公法是关于
国家组织方面的
法律,私法是关于私人利益方面的法律。他把罗马法分为三个方面,即
市民法、
万民法和
自然法。市
民法是适用于罗马
公民的法律,万民法是适用于不具有罗马
公民权的人的法律,而自然法是适用于所有生物界的法律。这种对于罗马法的三分法在罗马法的历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