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ius,约130—180,古
罗马法学家,身世不详。生前默默无闻,但在死后,他的著作被人们确定为具有权威性的著作。公元5世纪,西罗马帝国皇帝凡伦西尼三世将盖尤斯定为“五大
法学家”之一。盖尤斯的主要著作有《法学阶梯》(四卷)等。《法学阶梯》分人、物(包括债和
继承)及
诉讼方式等。该书是通过在维罗纳图书馆中发现的一份5世纪的手抄本而流传于世的。这份手抄本把盖尤斯的著作
保留下来,并且包含着一些注释。另外,在《西哥特罗马法》中,也包含一篇盖尤斯的摘要,叫做“盖尤斯编”。它标明了第一编和第二编,但随后的内容未标注。第三编的提要则划分为许多章。这部盖尤斯的著作是
自由摘录的,其目的显然是以列举当时法学观点的方式为
司法实践服务。盖尤斯的另一部基本的著作《日常事务》也被广泛地重新编印,这部著作应该说是盖尤斯或者他的学生的笔记。盖尤斯还撰有《十二铜表法注释》等著作,均已失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