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dicial Review,在美国,
司法审查指
法院审查国会制定的
法律是否符合
宪法,以及
行政机关的
行为是否符合宪法及法律。在英国,司法审查指高等法院对下级法院和
行政机关的行为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行政法所要探讨的司法审查专指法院对行政机关行为的审查,在
大陆法系国家则被称为
行政诉讼。英国、美国没有建立专门的行政法院,司法审查由
普通法院进行。司法审查是监督
行政行为的方式之一,较之其他监督方式,司法审查具有经常性的、外部的、有严格程序保障的、具有传统权威性的监督,因此,司法审查在英美被认为是最有力、最可信赖的监督方式,被
视为防止
行政权力滥用、保障
公民权利的有力工具。但司法审查只能监督行政机关行使
权力是否合法,不能代替行政机关行使权力,法院不能代替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即使
行政决定在被法院
撤销后需要作出一个新的行政
决定,法院也只能发回行政机关重新处理,由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决定。因此,在这个意义上,司法审查又是一种有限度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