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法帮网法律百科> >行政监督种类

  行政监督种类

摘要

Category of Administrative Supervision,根据一定的标准和方法对行政监督所作的分类。主要包括:(1)从监督行政机关的主体来划分,可分为党的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行政机关内部的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司法监督等。(2)从监督的方法来划分,可分为有组织的监督和无组织的监督。前者主要是指通过各种有目的、有准备的形式进行监督,例如,人民政府向权力机关报告工作,有组织地接受权力机关的监督,人民代表行使质询权,以及各种会议形式的工作汇报,实行上级对下级、下级对上级有组织的监督等;后者主要是指公民因自己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的不当或违法行为侵害时,采取检举、揭发、申诉和控告等形式实行的监督。(3)从监督的时间来划分,可分为事先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等。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上一篇行政监督体系下一篇行政相对人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法帮网律师。
咨询法帮网律师
0


发表评论(0)

收藏到:

更多

词条信息

rexinren
rexinren
超级管理员
词条创建者 发短消息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