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of Administrative Act,是指一个
行政行为对相对方在
权利、
义务上产生的具体影响,也就是对相对方的权利、义务作出某种具体处理和
决定。不同的
行政行为,其内容不同。
行政主体正是凭借着不同内容的行政行为,实现其
行政职能。
行政行为的内容,是行政行为的核心,研究行政行为的内容,对行政活动和
行政诉讼都有特别重要的价值。根据各类行政行为对相对方的权利、义务产生的影响及其引起的
法律效果,将行政行为的内容概括和归纳如下:(1)赋予权益或科以义务。赋予一定的权益,即赋予行为相对人一种法律上的权利和利益或权能。所谓权利和利益,即指能够从事某种活动或要求他人不为某种行为,或指基于某种权利所得到的利益。所谓权能,是指能够从事某种活动和行为的一种资格。科以一定的义务,是指行政主体通过行政行为命令
行政相对人为一定的行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具体包括单纯行为上的义务,人身义务。 (2)剥夺权益或
免除义务。这是取消某种法律地位,以解除已经存在的
法律关系。剥夺权益,是使行为相对人原有的法律上的权能或权利和利益的一种丧失。免除义务,是指对行为相对人原来所负担义务的解除,不再要求其履行义务。(3)变更法律地位。这是行政行为对行为相对人原来存在的法律地位予以改变。(4)确认
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确认法律事实,是指行政主体通过行政行为对某种法律关系有重大影响的事实是否存在,依法加以确认;确认法律地位,是指行政主体通过行政行为对某种法律关系是否存在及存在范围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