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istrative Post,
国家职务的一种,是统治阶级为了有效地实施国家和社会管理而设置在各种
行政组织中具有
法定权利和
义务的国家公职。
行政公职有两种表述:当它用于行政组织时,称职位,即指国家设置在行政组织中的位置;当它用于人员时,称职务,即指处于这种位置上的人。因此,可以说,职位和职务是同一客体的两种不同角度的表述。如“市长”这一国家公职,既指市政府内的一种岗位,又指某
公务员的职务。 行政职务是
公务员与国家构成职务关系的基础。
行政职权无非就是公务员基于职务而享有的法定
权力,
行政职责其实就是公务员职务上的义务。 行政职务的名称就是行政职称。行政职称反映了它所代表的职务,体现了担任该职务人的
法律地位。行政职称分为两大类:一类是领导职称,如
总理、副总理,省长、副省长、局长、副局长;另一类是一般职称,如科员、
秘书、打字员等。行政职称不同于技术职称(如助教、讲师、教授;助理编辑、编辑、编审)。前者反映享有该职称的人在国家行政管理中的法律地位,即行使多大的职权,履行多大的职责,后者则反映享有该职称人的技术业务等级;行政职称不能永远
保留,随职务的消灭而失去,技术职称以技术水平为依据,不会随其退出职务而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