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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外收养

摘要

   涉外收养含有涉外因素或国际因素的收养。确定涉外收养实质要件准据法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1)适用法院地法。这种方法将涉外收养的管辖权法律适用统一考虑,其中管辖权被认为是问题的重点,如果一国对涉外收养案件具有管辖权,就应适用该国法律。这一观点受到了较多批评,反对理由主要是,收养关系是一种人身关系,无视当事人属人法而仅适用法院地法,有不合理之处。现在少有国家惟一适用法院地法调整收养关系。(2)适用收养人属人法。此方法关注的是收养关系的成立对收养人权利和义务的影响。(3)适用被收养人属人法。此方法重在考虑被收养人利益的维护。(4)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各自属人法。此方法同等考虑收养关系双方当事人利益,并考虑到收养效力在外国的承认问题。对收养的形式要件,大多数国家法律都规定适用收养成立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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