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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议收购

摘要

Acquisition by Agreement,又称“不公开收购”。指收购人与被收购公司的个别股东(通常是大股东)订立股份转让协议,以约定价格购买被收购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从而以实现其收购目的的上市公司收购方式。协议收购具有以下特点:(1)协议收购是收购人与被收购公司的个别股东之间进行的收购行为,因而协议收购的相对人是特定的,通常是被收购公司的较大股东。(2)在协议收购的场合,收购协议实际上就是股份转让合同,其订立方式与一般的合同订立方式无异。(3)协议收购是不公开进行的,通过收购人与被收购公司个别股东之间个别进行的要约承诺过程达成收购协议。在协议收购的协议达成之前,收购协议的协商过程、收购协议的内容等,通常不需要公开。(4)协议收购也是对证券市场有较大影响的交易行为,特别是对被收购公司股票价格和股东权益有较大影响。因此,收购人进行协议收购时,也要遵守证券法有关规定,特别是收购协议达成后要信息公开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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