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sstatement of Age Clause,指
投保人告知的
被保险人的年龄与其真实年龄不相符的,以其真实年龄调整
保险费和
保险金额的条款。年龄误保并非导致
人寿保险合同无效的原因,年龄误保条款的主要作用在于确定
保险人得以解除
保险合同的事由。依照中国
保险法的规定,
投保人在订立
人寿保险合同时,应当向
保险人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投保人违反如实
告知义务,保险人可依法解除保险合同。首先,若投保人告知的被保险人的年龄不真实,而其真实年龄已经超过保险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其次,若因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的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交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和应付保险费的比例给付;若因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的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的保险费多于应交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除非误保的年龄超过保险合同规定的
承保限度,自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经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以年龄误保条款解除保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