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mal Civil Law,指以
法典形式而命名的
成文民法,通常指
民法典。从严格意义上说,形式
民法与
实质民法的区别主要在于范围大小。形式民法仅仅指民法典,而不包括广大民事
特别法,因而不能囊括所有的民事规范。而实质民法则既包括民法典,也包括所有民事特别法。但是实质民法并不是包含了所有的形式民法。形式民法中也有一些规定并非民事规范,因而也不属于实质民法的范畴,如民法中关于
宣告死亡、
宣告失踪以及有关
法人设立的许可和
撤销等等规定因其性质属于
公法,并不是实质民法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