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for Subscription Right of New Shares,又称“配股证”。
股份有限公司在
发行新股时,发行给原有
股东作为其拥有优先认购新股
权利的凭证。
新股认购权,是基于股东资格,优先于他人而认购新股的权利,属于
股东权内容之一。
股份公司在发行新股时,可将待发行新股的全部或一部,由原有股东依持有原股的比例优先认购即配股。新股认购权证上记载并代表的权利为新股优先认购权,据此权利,原有股东可以按照新股的发行
条件优先认购新股,亦可放弃优先认购权,还可将这种优先认购权转让。因此,记载并发行给原有股东的表明这种优先认购新
股权利的书面凭证具备
有价证券的性质。新股认购权证应记载的事项一般包括:新股认购比例、新股认购
期间、新股认购价格、新股认购权证转让的期间与效力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