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iversal Jurisdiction,指无论
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
外国人,只要其
行为侵害了由国际公约、条约所保护的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本国
刑法即有适用的效力。普遍
管辖原则弥补了
属人原则的局限性,它的
法律基础不是本国法,而是国际公约、条约,涉及的是国际性犯罪。此外,有的国际公约要求签署国承担普遍
刑事管辖权,这类国际公约对未参加国际公约的
国家没有约束力,因此该原则也存在适用范围比较狭窄的局限性。中国是诸多国际公约的
缔约国,享有国际公约赋予的
权利和承担国际公约的
义务,为了惩治
国际犯罪和保护国际社会的共同秩序,同时也为了行使中国的
国家主权,修订后的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认了普遍
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