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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遍管辖权

摘要

Universal Jurisdiction,指无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只要其行为侵害了由国际公约、条约所保护的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本国刑法即有适用的效力。普遍管辖原则弥补了属人原则的局限性,它的法律基础不是本国法,而是国际公约、条约,涉及的是国际性犯罪。此外,有的国际公约要求签署国承担普遍刑事管辖权,这类国际公约对未参加国际公约的国家没有约束力,因此该原则也存在适用范围比较狭窄的局限性。中国是诸多国际公约的缔约国,享有国际公约赋予的权利和承担国际公约的义务,为了惩治国际犯罪和保护国际社会的共同秩序,同时也为了行使中国的国家主权,修订后的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认了普遍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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