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eign National,依据一国
法律不具有该国
国籍的人。同时具有本国国籍和外国国籍者,通常被
视为本国人。
无国籍人一般
作为外国人对待。外国人的入境和居留
条件由各国自行
决定。各国有权拒绝外国人进入其全部或部分
领土,也有权驱逐被认为不受欢迎的外国人。
国家对其领域内的外国人具有
属地管辖权。外国人必须服从所在国的
法律法规。所在国有权对违反其法律者进行处罚和审判。所在国有
义务保护外国人的合法权益。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
权利和利益,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外国人的权益受侵害时,应首先寻求在当地解决,否则其本国不得行使
外交保护。由于国家对外国人无
属人管辖权,外国人有离境的
自由。除非有正当理由(如外国人有未了刑
民事案件、未完税、未偿还
债务),国家不得阻止外国人离境。外国人在履行其当地义务后离去者,可取走其
财产。国家对其领域之外对该国或该国国民
犯罪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人在国外实施的但结果发生在其领域内的
行为,实行
管辖。此外,因国家享有
普遍管辖权,对外国人在其领域之外实施的
国际犯罪或
国际法上禁止的行为实行管辖,如在
公海上拿捕海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