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riminalization,“
犯罪化”的对称。指将
刑法中规定的某些
犯罪行为,不再
作为犯罪行为规定于刑法之中。在西方发达
国家,刑事
立法犯罪化与非犯罪化之争由来之久。受其影响,中国
刑法学界在1997年修订《刑法》之前,也对刑法的调控范围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讨,并由此形成了两种不同的意见和看法:一种观点为“非犯罪化说”,认为将轻微犯罪行为非犯罪化是当今各国刑法发展的趋势,吸取外国刑事立法的这种有益经验,是刑法现代化的要求。另一种观点为“犯罪化说”,认为国外非犯罪化是西方国家解决
犯罪率上升、监狱人满为患、社会矛盾激化的一种措施,不能学习借鉴。第三种观点为折衷说,主张中国刑事立法的完善,面临的主要任务是犯罪化,但个别
罪名的非犯罪化也不可否定和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