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iminal Jurisprudence,研究
刑法及其所规定的
犯罪、
刑事责任以及
刑罚的科学。
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法学的一个独立学科,刑法学形成于18世纪欧洲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在摒弃封建主义刑法的基础上,新兴的资产阶级出于维护本阶级统治的需要,创立了各种不同的学派和学说。其中,影响较大的主要有:刑事古典学派、刑事人类学派和刑事社会学派。随着刑法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发展,刑法学在研究方法与内容上日益与其他学科相互渗透、融合,从而形成了不少新的分支学科和边缘学科。按照不同的
标准,刑法理论对刑法学作了不同的划分。根据刑法学研究范围的不同,理论上将刑法学分为狭义刑法学(以研究现行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
责任和刑罚为主)与广义刑法学(即除狭义刑法学之外,还包括刑法史学、刑
法哲学、
刑罚执行学、
犯罪学、
犯罪心理学、犯罪社会学、监狱学、
刑事政策学等);根据研究方法的不同,可以把刑法学分为
沿革刑法学、
比较刑法学和
注释刑法学;根据刑法学研究内容所涉的地域范围的不同,可以把刑法学分为国内刑法学、
外国刑法学和
国际刑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