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ximum Period of Prescription,指
当事人权利被侵害可以请求
法院或
仲裁机构保护的最长
法定期间。最长
时效期间的适用范围是
特别时效期间适用范围以外的
请求权。中国
民法通则规定的最长时效期间是20年,即当事人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
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最长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为权利受侵害之时,最长时效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问题,性质上为不变期间。规定最长时效期间的重要意义在于对普通时效期间的限制,即
从权利被侵害时起算超过20年的,丧失
诉权,即使在20年后权利人知道权利被侵害的,亦不得依2年普通时效期间向法院
起诉;同时,20年时效期间也是对2年的普通时效期间的补充,因为在权利人不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的情形,2年的普通时效期间并未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