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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采购政策

摘要

Government Procurement Policy,指政府机构在采购货物时优先购买本国产品的政策。有些国家对此作出明文规定,如美国1933年开始实施并经几次修改的《购买美国货法案》规定,凡美国联邦政府要采购的货物,应该是美国制造的或者用美国原料制造的,除非美国货数量不足或价格不合理地过高或不买外国货就会损害美国利益。法国的《政府采购合同条例》和《公共工程招标条例》也有类似的规定。有些国家实行此种政策虽无明文规定却已成惯例。这一政策旨在限制非国货的进口,保护国内生产和国内市场。实际上是对外国货物进行歧视和限制的政策,因而也是一种非关税壁垒。1979年《关税及贸易总协定》的“东京回合”多边贸易谈判达成了政府采购自由化的初步协议,规定除国防开支、通讯设备和部分能源设备外,各国政府采购应公开接受竞争性的国际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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