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ag of Convenience,
船舶悬挂两国或两国以上旗帜航行并视方便而换用的旗帜。方便旗主要用来逃避或减轻应缴纳的税费。按照
国际法,船舶航行应仅悬挂一国的旗帜,除例外情形外在
公海上受该国
专属管辖。有些
国家对船舶悬挂其旗帜航行的
条件(即登记条件)要求很低,以换取大量船舶的登记费。此类
船旗国与船舶没有真正的联系,对船舶难以实行
管辖。1982年《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悬挂两国或两国以上旗帜航行并视方便而换用旗帜的船舶,对任何其他国家不得主张其中的任一
国籍,并可视同无国籍的船舶”。无国籍船舶不受任何国家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