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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法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摘要

 公司法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①董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亲自主持时,可由其委托的付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③经理及监事均应列席董事会会议;④公司研究决定各种重大问题,制定各种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⑤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⑥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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