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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追究违法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保证人的职权

摘要:人民法院追究违法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保证人的职权:根据案件事实,认为已经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逃匿的,如果保证人与该被告人串通,协助其逃匿以及明知藏匿地点而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的,对保证人应当依照刑[阅读全文]

人民法院退回案件和要求要求人民检察院纠正的权力

摘要:人民法院退回案件和要求要求人民检察院纠正的权力: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检察院起诉的案件认为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有违法情况时,可以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或者通知人民检察院纠正的权力。----《中华人民[阅读全文]

人民法院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有疑问证据的职权

摘要:人民法院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有疑问证据的职权:对鉴定结论有疑问的,人民法院可以指派或者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或者鉴定机构,对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阅读全文]

人民法院要求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取保候审被告人提供保证人的职权

摘要:人民法院要求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取保候审被告人提供保证人的职权: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人,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时,可以责令其提供一至二名保证人:  (一)无力交纳保证金的;  (二)未成[阅读全文]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告诉才处理案件的职权

摘要: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告诉才处理案件的职权: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257条第一款规定的);3、虐待案(刑法第260条第一[阅读全文]

人民法院移送刑事案件的职权

摘要:人民法院移送刑事案件的职权:基层人民法院对于认为案情重大、复杂或者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应当经合议庭报请院长决定后,在案件审理期限届满十五日以前书面请求移送。[阅读全文]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但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摘要: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但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234条第一款规定的);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245条规定的);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252条规定[阅读全文]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的职权

摘要: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的职权:人民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普通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依法审理,不再交[阅读全文]

人民法院由提审和再审的权力

摘要:人民法院由提审和再审的权力: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一及人民法院再审。―――[阅读全文]

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自行回避的职权

摘要: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自行回避的职权:审判委员会委员、合议庭组成人员及独任审判员有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也有权申请上列人员回避。《最高人民法院[阅读全文]

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决定依法逮捕的职权

摘要: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决定依法逮捕的职权:人民法院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存在,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告人,认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措施,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决定依法逮捕。――[阅读全文]

人民法院根据起诉指控犯罪的性质,情节,被告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形决定保证金的数额并交公安机关收取和保障的

摘要:人民法院根据起诉指控犯罪的性质,情节,被告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形决定保证金的数额并交公安机关收取和保障的:人民法院决定对被告人取保候审,根据案件情况,可以责令其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仅限于现金。人民法院应当根据[阅读全文]

人民法院告知保证人履行义务和出具保证书的职责

摘要:人民法院告知保证人履行义务和出具保证书的职责: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严格审查保证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符合保证人条件的,应当告知他必须履行的义务,并由他出具保证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阅读全文]

人民法院在被取保候审人被依法没收保证金后仍再次作出取保候审的职权

摘要:人民法院在被取保候审人被依法没收保证金后仍再次作出取保候审的职权: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被依法没收保证金后,人民法院仍决定对其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连续计算。――――《最高人[阅读全文]

人民法院可以审查证人的职权

摘要:人民法院可以审查证人的职权:对于证人能否辨别是非,能否正确表达,必要时可以进行审查或者鉴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7条[阅读全文]

人民法院向执行机关送达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决定书和执行书的职权

摘要:人民法院向执行机关送达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决定书和执行书的职权:人民法院决定对被告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在宣布后立即将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或者监视居住决定书、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送达负[阅读全文]

人民法院变更强制措施的职权

摘要:人民法院变更强制措施的职权: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对被告人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决定逮捕。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认为应当对被告人撤销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报请院长批准。《最高人民[阅读全文]

人民法院另行聘请省级人民政府从新鉴定或补充鉴定疑问证据的职权

摘要:人民法院另行聘请省级人民政府从新鉴定或补充鉴定疑问证据的职权: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对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作出的鉴定结论,经质证后,认为有疑问,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可以另行聘请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医[阅读全文]

人民法院受理缔结或者参加国际条约所规定的职权

摘要:人民法院受理缔结或者参加国际条约所规定的职权: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本条规定的案件由被告人被抓获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阅读全文]

人民法院受理,可以移送单位犯罪的案件的管辖权

摘要:人民法院受理,可以移送单位犯罪的案件的管辖权:单位犯罪的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单位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单位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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