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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人民检察院进行通缉的职权:人民检察院侦查直接受理的案件,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或者已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脱逃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作出通缉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16条[阅读全文]
摘要:人民检察院进行鉴定的职权:人民检察院为了查明案情,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的问题,应当进行鉴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99条[阅读全文]
摘要:人民检察院进行搜查的权利: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工作地点和其它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75条[阅读全文]
摘要:人民检察院进行询问、查询等不限制人身、财产权利的职权:人民检察院在举报线索的初查过程中,可以进行询问、查询、勘验、鉴定、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不得对被查对象采取强制措施,不得[阅读全文]
摘要:人民检察院进行侦查试验的职权: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检察长批准,可以进行侦查实验。侦查实验,禁止一切足以造成危险、侮辱人格或者有伤风化的行为。――――《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71条[阅读全文]
摘要:人民检察院进行司法协助的职权:人民检察院司法协助的范围主要包括刑事方面的调查取证、送达刑事诉讼文书、通报刑事诉讼结果、移交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扣押、移交赃款、赃物以及法律和国际条约规定的其他司法协助事[阅读全文]
摘要:人民检察院责令犯罪嫌疑人变更担保方式的权利:采取保证人保证方式的,如果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愿继续担保或者丧失担保条件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变更为保证金担保方式,并将变更情况通知公安机[阅读全文]
摘要:人民检察院责令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的权力: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十一条[阅读全文]
摘要:人民检察院记录犯罪嫌疑人提出聘请的职权: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提出聘请律师要求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记明笔录。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应当按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47条的规定办理。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阅读全文]
摘要:人民检察院询问证人、为证人提供条件和保密的职权: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应当及时询问证人,并且告知证人履行作证的权利和义务。人民检察院应当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阅读全文]
摘要:人民检察院解除存款、汇款的职权:对于冻结的存款、汇款,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冻结。――――《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第197条[阅读全文]
摘要:人民检察院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的职权: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十八条[阅读全文]
摘要:人民检察院解剖死因不明的尸体的职权:人民检察院决定解剖死因不明的尸体时,应当通知死者家属到场,并让其在解剖通知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不影响解剖的进行,但是[阅读全文]
摘要:人民检察院解除和撤销监视居住的职权: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应当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第72条附注: 第73条 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应[阅读全文]
摘要:人民检察院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交出证据的职权:人民检察院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交出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证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74条附注:与本职权有关的法律规定第186条[阅读全文]
摘要:人民检察院要求案件的被害人、证人、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的职权: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检察人员可以让被害人、证人和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进行辨认;也可以让被害人、证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阅读全文]
摘要:人民检察院的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权:人民检察院作出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后,应当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如不服本决定,有权在收到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书后五日内向原决定机关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检察院刑事诉[阅读全文]
摘要: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法律规定的犯罪的职权: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则第八条所规定的犯罪由本院管辖的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有关犯罪的报案、控告、举报和[阅读全文]
摘要:人民检察院的公诉权: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四款规定决定不起诉的,在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时,可以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规则》第287条附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阅读全文]
摘要:人民检察院的取保候审的权力: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予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