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司法》第八十一条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时,严禁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低价出售或者无偿分给个人。 立案标准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阅读全文]
摘要: 正确区分本罪与非罪的界限,主要应把握本罪与一般徇私低价处理国有资产行为的界限,区分的关键在于行为是否使国家利益遭受了重大损失。如果行为人低价处理国有资产的行为未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阅读全文]
摘要: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的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的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阅读全文]
摘要: 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条文[阅读全文]
摘要: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处罚[阅读全文]
摘要: 本罪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国有公司、企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阅读全文]
摘要: 宁小芹律师 手机号码:13725117451宁小芹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0411660763 执业机构:广东中泽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阅读全文]
摘要: 林铠律师 手机号码:13507996816林铠律师 执业证号:13603021110281477 执业机构:江西博韬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刑事[阅读全文]
摘要: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立案标准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阅读全文]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阅读全文]
摘要: 本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失职或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的行为。概念 本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失职或滥[阅读全文]
摘要: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滥用职权罪(取消徇私舞弊造成破产、亏损罪名,刑法第168条),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阅读全文]
摘要: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立案标准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阅读全文]
摘要: 第一百六十七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阅读全文]
摘要: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的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未向主管单位或有关单位了解,盲目同无资金或无货源的另一方进行购销活动;有的不了解对方情况,擅自将本单位资[阅读全文]
摘要: 丁辉律师 手机号码:13970024651丁辉律师 执业证号:13601200410709386 执业机构:江西秦风律师事务所 专长领域:婚姻[阅读全文]
摘要: 冯海洋律师 手机号码:13803246939冯海洋律师 执业证号:11303201210825460 执业机构:河北昊宇律师事务所 邮&nbs[阅读全文]
摘要: 从犯罪构成特征看,本罪与贪污罪具有相同或相似的一面,即两罪均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化公为私、损公肥私型犯罪;但从法定刑设置看,贪污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死刑,而为亲友非法牟利[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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