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刑法所规定的,说明侵犯某种客体的行为及其危害结果的诸客观事实特征。
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把握犯罪的客观方面:(1)犯罪的客观方面是由刑法规定的。
(2)犯罪客观方面可以分为必备要件和选择要件两类。(3)犯罪客观方面是犯罪构成的基本要件之一。
所谓危害行为,就是指行为人(单位或自然人)在自己意识和意志的支配下所实施的危害社会并为刑法所禁止的行为。危害社会行为的基本形式可分为作为和不作为两种。
危害结果,是指危害社会的行为对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所造成的损害。犯罪行为所引起的危害社会的结果,可以分为广义的和狭义的两种。
刑法因果关系,指的是人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刑法上因果关系的特点有:(1)因果关系的客观性。(2)因果关系的相对性。(3)因果关系的必然性。(4)因果关系的复杂性。(5)不作为犯罪中的因果关系。
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都是犯罪客观方面的选择要件。
在法律明文规定的条件下,是否具有法 律要求的时间、地点和方法,是划分罪与非罪的重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