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依法在对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且已执行符合法定要求的刑期的罪犯,提请法院审核裁定减刑或假释时而制作的一种文书。
减刑的条件:①阻止他人重大 减刑的
条件:①阻止他人重大
犯罪活动的;②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③有
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的;④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⑤在抗御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⑥对
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提请减刑、假释意见的正文应写明的内容:①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②减刑、假释的理由;③
法律依据及监狱意见。提请减刑假释意见书的正文部分主要应写明罪犯的具体事实为:在服刑改造期间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