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法帮网法律百科> >寄存人要求保管人填发和交付仓单的权利

  寄存人要求保管人填发和交付仓单的权利

摘要

寄存人要求保管人填发和交付仓单权利:保管人于接受并验收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不仅应于仓库簿册中记载仓储物的有关事项,并且应当填发仓单并将作成的仓单交付存货人,仓单上的记载事项应与仓单存根上的记载相一致。《合同法》第394条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上一篇寄存人要求保管人危险通知的权利下一篇寄存人要求保管人妥善保管仓储物的权利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法帮网律师。
咨询法帮网律师
0


发表评论(0)

收藏到:

更多

词条信息

法帮网
法帮网
超级管理员
词条创建者 发短消息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