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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人在定期内办理税务登记的权利

摘要

纳税人在定期内办理税务登记的权利: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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