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方和发包方达成的关于承包方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特定的基本建设项目,发包方按时提供必要的技术文件、资料和其他工作条件,验收竣工工程,并给付报酬的协议。承揽合同的一种。包括勘察、设计合同、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承包方和发包方达成的关于承包方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特定的基本建设项目,发包方按时提供必要的技术文件、资料和其他工作条件,验收竣工工程,并给付报酬的协议。承揽合同的一种。包括勘察、设计合同、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基本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基本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标的不是一般的加工定作成果,而是基本建设工程。如工厂、矿山、道路、住宅、公用设施等。
(2)以国家下达或批准的基本建设计划为承包方和发包方签订合同的依据,具有严格的计划性。
(3)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须接受国家的监督。工程造价必须根据国家规定的建设资金,通过银行的基本建设贷款进行支付,专款专用,中国建设银行对基本建设投资实行监督,对一些大中型的重要建设项目,国家主管部门直接参加竣工验收工作,以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