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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

摘要

   财政是人类社会各个不同社会形态的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并以其为主体无偿地参与一部分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的分配所形成的财政分配关系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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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的概念编辑本段



  财政是人类社会各个不同社会形态的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并以其为主体无偿地参与一部分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的分配所形成的财政分配关系的活动。

财政的特点编辑本段



  1、财政的主体是国家。

  这里的国家首先是一个阶级国家,其次,国家是从整体上而言的。

  2、财政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

  财政是一个历史范畴,它随着国家产生而产生,国家的发展而发展,也必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

  3、财政的分配的对象是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

  其中主要是剩余产品,但社会主义国家也可能包括对基本折旧基金的集中和返还,这并不会影响企业简单再生产的正常进行。

  4、财政的目的是满足国家职能的需要。

  由于国家的存在和履行职能对于整个社会来说是必不可少的,没有国家,不仅没有正常的社会秩序,整个人类社会甚至将陷入毁灭的境地,因而国家财政以国家履行其自身职能的需要为自己的分配目的,是有其客观必要性和必然性的。只是依据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国家活动满足的主要并不是公共需要,而是统治阶级的需要,并且后者才是国家职能的中心内容,为统治阶级利益服务才是其根本目的。

  5、财政具有强制性和无偿性。

  由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剩余价值学说与其思想来源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劳动价值学说一脉相承,都是以为国家是一个消费性的不从事生产性活动的单位,因此,当国家为实现其职能的需要而必须取得供自己消费的物质产品时,就只能凭借公共权力无偿地获取,它并不对缴纳企业或个人承担必然等量偿还的责任,相反,由于财政安排支出而受益的企业或个人,也并不直接相应为之缴纳等量的费用。正因为如此,在任何财政存在的社会里,强制性必须成为其后盾。

  6、财政分配的形式,在自然经济条件下主要是实物和力役,而在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条件下则是货币

财政的历史类型编辑本段



  人类社会迄今为止存在着三种经济体制,从而也相应有着三种财政类型。这就是与自然经济相适应的“家计”财政,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以及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计划”财政。

  1.家计财政。

  这是对自然经济条件下的奴隶制和封建制君主专制国家财政模式的一种概括。国家的代表是君主,不管是政治权力,还是财产权利,君主都可视其为“私权”。在这种历史背景下,“私人”与“公共”的区分因为缺乏对应的参照而成为不必要,国家财政就是王室的“家计”财政。

  2.公共财政。

  公共财政是一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财政类型,其“公共性”并不会否定“国家分配论”所揭示的国家和财政在本质上为特定的一部分人服务的事实,只是在形式上,财政是为了满足各个市场主体的公共需要而存在和运行的。这种公共需要由于无法通过市场交换的途径得以实现,因此由国家提供公共物品最为经济、便利和现实。为了提供公共物品,国家必须取得公共收入,也必须进行公共支出,这便是国家财政最简明扼要的描述。

  3.计划财政。

  计划财政特指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财政活动的一种特殊历史类型。计划财政不同于家计财政,作为财政主体的国家完全摆脱了家计财政下“君临天下,唯我独尊”的状态,在政治上,国家是全体人民利益的代表,是全民所有制财产的所有人,根本不能再存在国家财政与个人财务相混淆的情况。计划财政也不同于公共财政,它建立在比较纯粹的全民所有制基础之上,虽然从政治上而言人民的利益和需要是摆在第一位的,但在经济实现途径上,国家利益和国家需要是至高无上的,而个人或企业的利益即使不是被完全否定,也是被压抑到尽可能低的程度。在这种情况下,建立在私人需要基础上的公共需要也缺乏产生的土壤,国家财政的阶级性被强调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

  计划财政的具体内容可以通过其对社会三大经济问题,即效率、公平和稳定的解决办法上得以体现:

  (1)计划财政与经济效率。

  (2)计划财政与社会公平。

  (3)计划财政与经济稳定。

财政的职能编辑本段



  我们认为,财政职能就是财政必须努力履行的职责和任务,是财政应该追求的经济社会目标。自然经济条件下、计划经济条件下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政职能是各不相同、各具特色的,所谓财政职能的演变也是在这个理论前提下展开的。

  1.自然经济条件下家计财政的职能。自然经济条件下家计财政的主要职能是替君王筹集行政管理、国防安全与扩张以及皇室开支的经费。当然不排除在改朝换代之初,或经济革新时期,最高统治者也会有意识地利用财政政策引导生产消费,促进经济总量的平衡和结构的优化,也不否认在一些政治比较开明的朝代薄赋轻徭、休养生息,调节收入分配的过度不公。但是在整个自然经济统治时期,这些都只能是特殊现象,不足以推翻家计财政的主要职能是“收入分配”这个一般性的结论。

  2.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的职能。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的职能随着经济的发展变化而有不断拓宽的趋势。如前面分析公共财政论向公共经济论转变的发展脉络一样,在自由竞争时期,财政的职能也仅限于收入分配,且也不负责通过再分配的形式调节社会收入不公平。这主要是因为当时市场具有蓬勃的活力,自由竞争使得经济高效率运转,而政府和财政却被视为异已的力量,只能在市场失灵的狭窄范围内维持其存在的必要性。所以财政职能仅限于筹集收入满足国家日常经费开支的需要。

  自由资本主义转变为垄断资本主义以后,因为市场失灵所带来的种种恶果集中爆发,经济危机的灾难性影响迫使各国不得不大张旗鼓地扬起“国家之手”干预经济,而财政学也克服了过去将政府和财政视为市场异已力量的状态,充分地论证了提供公共产品的财政是一种服务于私人经济的公共经济,二者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在这个历史背景下,财政勇往直前地扩展自己的职能便顺理成章了。具体而言形成了以下三项基本职能:

  (1)配置职能,或称效率职能。由于市场失效的存在,政府活动首先应当保证整个社会资源在私人经济和公共经济之间的有效配置,然后还应保证公共经济内部资源的有效配置。

  (2)分配职能,或称公平职能。由于市场自发运行可以导致收入、财富和社会福利的不公平状态,政府应通过自身的收支活动进行社会范围的再分配,以实现社会分配的相对公平。

  (3)稳定职能。由于市场在自发运行中必然产生经济周期问题,政府必须推行宏观调控政策以保持宏观经济相对稳定。

  3.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计划财政的职能。我国计划经济时期关于财政的职能的看法最初是从原苏联引入的,认为财政只有两个职能,即分配职能和监督职能。这一看法居于主导地位达二、三十年之久。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政学界又提出了调节职能,与分配职能和监督职能共同形成了三职能说。

  (1) 分配职能指的是国家具有从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取走物质资料,并安排运用以满足实现其职能需要的客观固有功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是一切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分配主体。这种状态下的国家财政,面对整个社会的物质资料,用统收统支这个词来概括的确是非常传神的,财政的职能定位在“国家分配”也是再正确不过的了,这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关于国家活动的非生产性也是一致的。

  (2)调节职能指的是国家在参与社会产品分配时,必然引起有关各方的生产要素分布和国民收入占有份额的变化,从而影响和调节社会经济运行状况的固有功能。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家财政通过上述无所不包的财政分配形式当然可以起到对社会经济的调控作用,如总量平衡、结构平衡等都比较容易实现,因此一般也不会出现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经济波动和周期。然而这种调节无疑是一种以牺牲企业经济效率为代价的直接调节,因为主动权完全掌握在国家手中,企业财务缺乏独立性,依赖于国家财政,因此,要想在调节经济的同时保持企业的高效运转是非常困难的。

  (3)监督职能指的是财政在分配与调节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的过程中,对国家财政管理相对人的财务收支及财政收支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对社会经济活动情况进行全面的信息控制,对国民经济各方面进行综合反映和制约监督的功能。财政监督职能贯穿于整个财政分配活动中,包括企业的财务收支活动,这只有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下才能做到,因为这是以企业独立性被否定,以国家对企业的直接控制作为基本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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