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提前解除
拘留通知书(回执)
(××××)××执×字第××–××号
××××人
民法院:
你院(××××) ×× 执×字第××–××号提前解除拘留通知书及附件收悉。我局已于××××年××月××日对×××解除拘留。
××××年××月××日
(公章)
此联由
公安机关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退回
法院附卷
制作依据与应用说明
本样式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三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5条、第117条的规定制定,供各级人民法院在
执行案件中,对已被拘留的妨害执行
行为人经院长批准作出提前解除拘留的
决定后,通知公安机关立即解除看管时
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