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争议,是指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因消费者权益而发生的争议。消费者争议是有关消费者权益的争议。消费者权益是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及接受服务时而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利益。消费者争议的发生或是由于其认为经营者的行为侵犯了合法权益,或者是由于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就与消费者权益有关问题具有不同的认识,因而发生争执。这种争议,从法律属性上看,属于民事权益争议的范畴。其具有如下特点:
第一,是在消费领域或消费过程中产生的。消费纠纷,顾名思义,必然是与消费相关的纠纷。根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其具体范围包括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过程与经营者之间产生的争议;经营者在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与消费者产生的争议;农民在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过程中与经营者发生的争议。
第二,是关于
消费者权利或者经营者
义务的争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
产品质量法》以及其他
法律法规,赋予消费者一系列权利如
安全权、
知情权、
公平交易权等;同时也赋予了经营者一系列的义务,而有些义务是和
消费者的权利相对应的,如
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提供商品和服务真实信息的义务、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的义务等。尽管实际生活中消费纠纷千差万别,有的因
产品质量而起,有的因服务价格而生,有的甚至因双方斗气而生,但其核心集中在权利义务上。商品和服务的背后,隐藏着的是消费者的权利和
经营者的义务。
第三,消费者争议具有民事纠纷的性质。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发生的实体
法律关系一般只能是民事性质的法律关系。因为,双方的法律地位
平等,彼此不存在的隶属关系,而与
国家行政机关发生纠纷,不属于消费者争议。
国家以民事主体身份为消费者提供服务时,亦可能在
国家机关与消费者之间发生争议(如不合理收费引起的争议)。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机关与经营者地位相当,其与消费者之间的争议具有民事争议的性质,属于消费者争议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