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从
犯罪主体来看,涉案人员向多元化发展的趋势。
有一部分涉枪
犯罪人员,以本地的农民和无业人员居多且普遍文化程度较低,多为小学、初中文化程度,有的甚至还是文盲。他们所触犯的
罪名通常有非法私藏、持有枪支、弹药罪
另一部分为两劳释放人员、涉黑涉恶人员、替地下赌场看场收水钱的不
法人员、抢劫作案分子、职业杀手、私
营业主等。他们所触犯的另一
类罪名也主要是集中在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严重破坏
社会秩序的犯罪。
还有一部分表现出具有
犯罪集团特征的涉枪
暴力犯罪。
第二,枪支来源多样化且枪支买卖渠道多难以
取证或仅存在孤证,很多涉枪类
案件只能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定性。
1、是网络买卖、物流收货,网友及物流
公司难以查找。鉴于网络交易难以追踪、涉嫌犯罪的网友难以归案,导致最终只能以非法持有枪支罪
定罪。
2、是保安器材商店、批发市场中存在枪支弹药的黑市交易,涉案枪支出现后,往往因时隔多年无法查找到销售者。
第三,从涉枪犯罪的
行为来看,此类
犯罪行为具有预谋性、连续性、隐蔽性和反
侦查性。
1、预谋性。涉枪犯罪的行为人在犯罪前大多经过周密的筹划,包括制定计划,筹集经费。准备
犯罪工具等。
2、连续性。涉枪
犯罪分子往往实施一系列互相联系的活动,以达到
犯罪目的,如,为了获得枪支而进行袭警、盗窃等犯罪行动。
3、隐蔽性。涉枪犯罪的分工越来越细,有专门的流程,分工配合,加之网络化的发展,更是使这种犯罪更隐蔽。
4、反侦查性。在涉枪案件中,常常表现出在在反侦查、反取证、反
审讯的情况。
第四,危害极大,后果十分严重。
涉枪犯罪具有严重的
社会危害性,是因为枪支具有比其它械具更强大的杀伤力,以其
作为工具实施犯罪,能对他人造成强烈的心理强制和威胁,对他人人身和公私
财产造成严重的危害,而以其为对象的犯罪则往往是为了获取枪支,以便利用枪支实施其它犯罪活动,对社会在在着潜在的
危险,甚至倾覆
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