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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情形

摘要

 每份保险合同都有除外责任,只是对于不同的险种,它的表现形式不太一样,但体现在保险合同中,就是“责任免除”这一条款。一般来说,因下列情形之一而导致被保险人身故、身体高度残疾或患重大疾病的,保险公司不负保险赔偿责任:

1、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伤害行为;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拒捕、自伤身体;

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

5、被保险人酒后或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以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如果投保了有关附加险种的除外);

6、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或因先天性疾病身故;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8、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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