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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有限公司的绝对记载事项

摘要

 股份有限公司的绝对记载事项。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设立方式
(4)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5)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6)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9)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10)公司的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
(11)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12)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法的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法律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法定记载事项采取较为宽松盼规则;而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法定记载事项则采取较为严格的规则,要求记载的事项较多。这是由股份有限公司的资合性质和开放性所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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