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公司的区别
一人
公司是指只有一个
股东的有限
责任形式的公司,即公司的投资人为一人,由投资人独资经营,但投资人对
公司债务仅负有限责任。我国新修改的
公司法规定了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自然人和
法人都可以出资设立一人
有限责任公司。除自然人和法人出资设立的一人公司外,我国公
司法上的
国有独资公司也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只是其股东地位特殊而已。个人
独资企业和一人公司都是一个主体出资建立的企业,但两者性质是完全不同的,体现在:
1.出资人不同。个人独资企业只能由自然人出资设立,一人公司既可以由自然人出资设立,也可以由法人出资设立,还可以由
国家出资设立。
2.主体资格不同。个人独资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一人公司
作为公司的一种,是
企业法人,在公司成立时取得法人资格。
3.责任承担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
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一人公司的投资人(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即负有限责任。
4.
注册资本要求不同。对个人独资企业,
法律并先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而一人公司法律有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其最低注册资本为10万元,且需在公司成立时一次足额缴纳。
5.设立的法律依据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一人公司则须依照公司法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