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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票的特征

摘要

 汇票的特征

1.汇票关系中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其中出票人和付款人为票据义务人,收款人为票据权利人。
2.汇票是委托他人进行支付的票据。汇票的出票人仅仅是签发票据的人,不是票据的付款人,他必须另行委托付款人支付票据金额。所以说汇票是委托证券,而非自付证券
3.汇票通常都需要由付款人进行承兑,以确认其愿意承担绝对的付款义务。在付款人未承兑时,汇票上所载的付款人并无绝对的付款义务。
4.汇票是在见票时或者指定的到期日条件支付给持票人定金额的票据。汇票不以见票即付为限,许多汇票都有一定的到期日,体现了汇票的信用功能。
5.汇票对于当事人特别是出票人和付款人,没有特别的限制,既可以是银行,也可以是公司、企业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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