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保险公司的程序。
(1)申请和审查。设立
保险公司,应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规定的文件资料。设立保险公司的申请经初步审查合格后,申请人应当依照
保险法和
公司法的规定进行保险公司的筹建。具备保险法所规定的设立
条件的,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交正式申请表和有关文件、资料。
(2)审批。在我国,对
保险公司的设立采取许可主义,设立保险公司,必须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审批部门对设立保险公司的条件进行实质审查。
(3)登记。经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由批准部门颁发经营
保险业务
许可证,并凭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向工商
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领取
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保险公司取得
企业法人资格和经营保险业的合法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