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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业的监督管理机构

摘要

 保险业的监督管理机关是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具体职责是:审批保险公司的设立保险费率的制定和备案;保险条款的制定和备案;监督保险准备金的提取;规定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最低限度;监督管理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整顿保险公司;接管保险公司。检查保险公司的业务状况、财务状况以及资金运用状况;要求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的书面报告和材料;对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营业场所进行检查;以及监督保险公司营业行为的合法性并对违反保险法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如责令改正罚款、限制营业范围、责令停业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等。

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目标是:确保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维护保险当事人的利益、维持保险市场的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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