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法帮网法律百科>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主体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主体

摘要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主体

传统上,只有船舶所有人才有权请求责任限制,因此责任限制制度被称为“船舶所有人责任限制制度”。但随着航运的发展,船舶的经营管理模式越来越复杂,承担航运风险和对船舶负责任的人也越来越多,已经不限于船舶所有人。根据海商法,我国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主体包括以下四类:
1.船舶所有人,包括船舶承租人和船舶经营人;
2.救助人;
3.船舶所有人和救助人对其行为过失负有责任的人,这主要指的是船长船员和其他受雇人员;
4.对海事赔偿请求承担责任的责任保险人。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上一篇共同海损分摊金额的计算下一篇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条件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法帮网律师。
咨询法帮网律师
0


发表评论(0)

收藏到:

更多

词条信息

rexinren
rexinren
超级管理员
词条创建者 发短消息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