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rd Party Liability Insurance,是指以
被保险人依法应当对
第三人承担的
损害赔偿责任为
标的而成立的
保险。它不仅可以保障被
保险人因为履行
损害赔偿责任所受利益丧失或者损害,实现被保险人自身损害的填补,而且可以有效保护因被保险人的致害
行为而受害的第三人,使受害人可以获得及时赔偿。因此,责任保险一定程度上保障加害人和受害人的利益,从而具有特殊的安定社会的效能。责任保险的历史并不十分久远。法国在19世纪前期颁布《拿破仑
法典》规定有赔偿责任后,首先创办和开展了责任保险;德国随后仿效法国也开办了责任保险;英国在1857年开始办理责任
保险业务;美国的责任保险制度则产生于1887年后。责任保险具有
财产保险的全部特征,但又有不同于其他类型的
财产保险的特征,主要表现为:(1)保险人承担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除
法律规定不能通过责任保险转移的赔偿责任或者
保险合同不予
承保的赔偿责任以外,被保险人依法应向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责任保险的保险人,并非向第三人负赔偿责任的直接
义务人,因被保险人的行为而受害的第三人,对保险人没有直接请求损害赔偿的
权利,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保险
合同另有约定。(2)责任保险的标的为一定范围内的损害赔偿责任。非损害赔偿责任,不能
作为责任保险的标的。但是,并非所有的损害赔偿责任都可以作为责任保险的标的,损害赔偿责任依法不能作为责任
保险标的的,不能
投保责任保险,例如被保险人的故意
侵权行为所引起的损害赔偿责任。(3)
保险责任不能及于被保险人的人身或其财产。责任保险的目的在于转移被保险人对第三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当被保险人的人身或者财产发生损失时,保险人不承
担保险责任。在这个意义上讲,
责任保险合同是为第三人的利益而订立的保险合同。(4)保险赔偿金限额给付。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的发生与否、赔偿责任大小均取决于多种偶然因素,
决定保险人不可能确切地知道保险合同约定的
保险事故所造成损害的大小,保险人也不可能
承诺被保险人造成多大损害就赔偿多少。所以,在订立保险合同时,
投保人和保险人只能约定保险责任的最高限额。责任保险为限额保险。被保险人依法应对第三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可以为责任保险的标的。对第三人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或为
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或为保险合同特约的违反合同而发生的其他赔偿责任,均属于
民事责任的范畴,可以作为责任保险的标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赔偿金的,以责任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限额为限。保险赔偿金应当如何给付以及给付多少保险赔偿金,责任保险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依法律规定的方式办理。责任保险合同约定的给付保险金的
期间,应当符合保险赔付及时的原则。被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赔偿金,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及时给付保险赔偿金,拒不给付或者迟延给付的,应当承担违反合同的责任。除此以外,责任保险的保险人若不履行
和解或者抗辩义务,致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超过
保险金额,其财产被
查封或者被
强制执行或者受到其他损失,被保险人可以依据合同不履行或者侵权行为,请求保险人
赔偿损失;被保险人基于侵权行为请求保险人赔偿的,保险人应当赔偿被保险人受到的一切损失。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
仲裁或者
诉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
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