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pulsory Divorce in Feudal China,中国封建社会特有的一种强制离异制度。在中国封建社会,只要在夫妻之间或夫妻一方与他方的
亲属间、双方的一定亲属间发生了
法律所指明的
事件,由官府强制双方
离婚。根据《唐律疏义》的解释,以下几种情况构成义绝:(1)殴打妻的祖父母、父母,杀妻的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姑、姐妹;(2)夫妻的祖父母、父母、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姑、姐妹自相杀;(3)殴骂夫的祖父母、父母,杀伤夫的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弟、姑、姐妹;(4)与夫的缌麻以上亲属
通奸;(5)妻欲害夫。出现以上事件,如果不离婚,法律予以处罚。如唐律规定:“诸犯义绝者离之,违者徒一年”。元、明、清的法律均规定,如犯义绝应离而不离者,杖八十。这些法律规定反映了封建统治阶级对
婚姻的直接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