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hority of Civil Servants,由
法律规定的
公务员职务上的
权力。
国家赋予
公务员以一定的职权,公务员代表国家、以国家的名义实施
行政权。公务员职务不同,其职权也不同,不同级别、不同职位的同一类的公务员,其职权也不同。但是,公务员的职权具有如下共同的特点:(1)职权是履行职责的一种手段,国家赋予其职权是为了完成国家
行政管理的任务;(2)公务员行使职权时,不能超出其职务范围,并且必须是为了
执行国家所委托的任务;(3)职权是由公务员所担任的国家职务的性质和任务
决定的;(4)职权是因公务员担任职务而发生的,当国家免去其职务时,其职权自然终止,但这并不
免除其任职
期间的
法律责任;(5)职权表现在执行公务中,公务员的合法
行为具有强制力,有关的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
公民都必须执行;(6)公务员的职权不得放弃,因为其是国家赋予的,行使职权是公务员的一种
法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