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ection Assembly,指在
法律规定的
选举日由选举机构组织的选举会议。选举大会是
选民行使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法律形式。通常情况下,选民只有在选举大会上行使
选举权才能有效。选民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选举大会表达选举意向的,可以依法委托他人代为投票或表达选举意愿。选民参加选举大会必须持有
选民证,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投票。选民只有在选举大会上行使选举权才能有效,否则
视为自动放弃选举权,特殊的情况例外。如美国
总统大选,对无法参加选举大会的选民,有些州
立法规定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关选票寄到选举机构,其投票结果有效。选举大会通常适用于各种形式的选举活动,既包括依法举行的正式的选举活动,也包括
社会组织和社会团体内部选举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