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 Files,在
行政法中指
当事人在
行政程序中了解
行政机关有关资料信息的
权利。当事人在
行政程序中通过抄写、阅览或复印卷宗和有关材料,对行政机关所收集的
证据、适用的
法律、作
决定的动机、出发点、意见等有充分的了解后,可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做到有的放矢,与行政机关形成有效的对抗。因此,阅览卷宗权是实现当事人参与行政程序、实际影响
行政决定形成的前提
条件。为了保障当事人的阅览卷宗权,各国
行政程序法都对此作了规定。当事人的阅览卷宗权在涉及
国家或个人隐私时要受到一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