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法帮网法律百科> >行政诉讼的主体

  行政诉讼的主体

摘要

Subject of Administrative Action,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案件审判权的机关及其参加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行使行政案件审判权的机关是各级人民法院,它是中国行政诉讼主体中起主导作用的裁判者;行政诉讼的双方当事人则包括作为原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被告国家行政机关,它们是行政诉讼的主要参加者。行政诉讼就是在上述主体之间进行的程序性活动。

附件列表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词条

上一篇行政诉讼法律适用下一篇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法帮网律师。
咨询法帮网律师
0


发表评论(0)

收藏到:

更多

词条信息

法帮网
法帮网
超级管理员
词条创建者 发短消息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