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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2年关于碰撞中民事管辖权方面若干规定的国际公约

摘要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Certain Rules Concer,简称“1952年船舶碰撞民事管辖权公约”。 该公约是于1952年5月10日在布鲁塞尔签订的,共有16条。公约的目的在于减少各国对于船舶碰撞案件管辖权冲突。公约的主要内容:(1)公约的适用范围仅限于海船与海船或海船与内河船舶之间发生的碰撞案件;(2)原告享有对法院选择权;(3)公约承认协议管辖和协议仲裁的效力;(4)公约不改变各国关于军用船舶、国有船舶或为国家使用的船舶的法律规定;(5)公约对因运输合同或其他合同引起的请求,不发生影响。由于参加该公约的国家甚少,公约并未达到预期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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